辽宁2027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自零售冷静期168小时
月28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征求《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按照交易规则注册生效的经营主体可参与市场交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批发市场,电力用户(委托售电公司代理交易)、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零售市场。
对于电力用户,文件指明,电力用户可选择参与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电力用户选择参与批发市场的,可与多家经营主体交易,在已生效的合同期内不得参与零售市场或委托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力用户选择参与零售市场的,在已生效合同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全部工商业电量通过该售电公司购买。零售服务关系以自然月为单位,期限最短为1个自然月、最长不超过省内批发市场最大交易标的周期。选择参与零售市场的电力用户零售服务关系到期或者解除后,可重新选择参与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未签订新的零售合同时,默认选择参与批发市场。
对于发电企业,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档立卡后方可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发电机组需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或满足豁免条件)方可参与市场交易。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容量以注册信息中电力业务许可证容量为准(豁免机组以实际容量与核准容量取小确定)。
对于售电公司,在辽宁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注册,具有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
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其中提到,按照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参与交易。
对于电网企业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且在辽宁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增量配电网的配售电企业。
对于零售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平台通过签订零售套餐的方式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及服务期限并生成电子零售合同。
零售用户可在交易平台零售商城中发布需求信息。售电公司可根据用户需求发布零售套餐,零售用户选择零售套餐并确认后生效。零售用户也可以直接在零售商城发布套餐,由售电公司选择。
零售用户知晓市场风险,切实参与市场关键环节,需选择“安心签”(小额打款)、电子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短信认证”等具有市场主体身份认证和行为记录的技术手段参与零售市场。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可在合同执行月前协商签订、变更、解约执行月及后续月份零售套餐。
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可共同选择在零售套餐中设置用户冷静期,自零售套餐签订之时开始计算,冷静期时长为168小时。冷静期内电力用户可以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尚未开始执行的零售合同。
参与2027年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按要求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履约保障凭证失效期不早于2028年3月31日。
附征求意见原文:
关于征求《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好2027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结合我省实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共同起草了《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6年10月11日前将反馈意见函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唐林,联系电话:024-86894136,电子邮箱:lnsgxtdlc 163.com。
附件:《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8日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