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固定价格电量比例,10月起开放2027年年度零售交易窗口!
作者:国晟新能
更新时间: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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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电能量封顶价格浮动方式,将原“所有售电公司当月批发市场结算加权均价”优化为“零售套餐参考价格”,同时考虑售电公司分摊费用因素约定浮动比例,即形成电能量封顶价格=零售套餐参考价格+F×批发市场价格+当月分摊价格。
2026年10月起开放2027年年度零售交易窗口,其中零售用户与发电企业已达成多年绿电PPA意向的,可与售电公司按照PPA期限开展2027年及后续自然年的多年期零售交易。
具体原文如下:















